头条新闻怎么发布 异邦领事在福建二三事
2024-06-1583.异邦领事在福建二三事 1842年8月29日,清廷被动同英东谈主订立了丧权辱国的《南京协议》(《江宁协议》),该协议之第二款轨则:开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五地为互市港口,准英国东谈主居住并派设领事等,是为异邦在华设领之始。 在福建,英国首任驻厦门领事记布里(H.G.Brible)于1843年10月26日到任。随之,英国、好意思国、丹麦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荷兰、德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墨西哥、瑞典和挪威等多国接踵在福建厦门、福州、三皆澳、淡水、打狗、基隆等地缔造领事馆。 据《清季中外使领年表